網言網語
  我是朱建築設計家昌,祖籍廣西,是一名中學生。2008年6月因符合尿崩症從東莞來到廣東省人民醫院就醫。本想省城的醫療技術和醫生的醫德能輓回我的健康,但萬萬沒想到卻成了我5年多噩夢的開始。
  □本房屋出租報記者範傳貴
  “登山愛好者休·赫爾在17歲時失去了雙腿,醫生告訴他,你永遠不能爬山了。3個月後,他扔掉了假肢,自己系統傢俱造了一副,再次攀上了岩壁。”
  朱家昌躺在病債務整合床上,點了這條微博下麵的“轉發”。
  過房屋貸款了幾分鐘,他又加了一條評論:“我要更加努力!”
  這是他在廣東省人民醫院病房裡度過的第5個年頭。住進醫院時,這名16歲的東莞市謝崗中學初二(3)班體育委員,只有80多斤。如今他20歲,全身浮腫,體重增長到140多斤。
  雙側股骨頭壞死和嚴重的骨質疏鬆讓喜歡打籃球的朱家昌在5年裡失去了所有運動,包括站立和走路。
  “只能躺著,站起來得用手撐著,否則身子可能會壓塌骨架。”朱家昌的父親朱慶業沒有兒子樂觀,“恐怕再也離不開病床了。”
  朱家昌認為,是醫院延誤治療、隱瞞病情導致自己變成現在的樣子。他不斷在各大網絡論壇里發佈自己的控訴:“廣東省人民醫院毀了我一生”、“把活人醫成殘廢”……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在看到這些網帖後前往廣東省人民醫院求證,但該院除表示否認外,拒絕對朱家昌提出的“延誤治療”、“隱瞞病情”、“偽造病歷”等問題做出回應。
  漫漫5年就醫路
  朱家昌在網帖中描述了他的就醫經過:
  2008年6月,朱家昌在廣東省人民醫院查出符合中樞性尿崩症,門診開藥服用一年多後未見好轉。
  2009年8月17日,朱家昌因多尿、頭暈、嘔吐等癥狀入住廣東省人民醫院神經外科。入院後確診“鞍區占位生殖細胞瘤”。
  幾天后,朱家昌被轉入放射治療科,隨後開始全腦放療。《法制日報》記者從護理記錄上看到,開始放療後,朱家昌斷斷續續開始發燒,到9月9日晚8點時體溫上升到39度,此後幾乎不間斷十餘日發燒。
  在一份《關於患者朱家昌醫療事件的回覆》中,廣東省人民醫院也對當時的情況進行了描述。回覆稱,患者9月14日體溫升高,並出現血小板、血色素進行性下降,血培養提示:副傷寒沙門菌感染。
  朱慶業拿著檢驗報告單告訴記者,他翻遍了所有報告單中的血培養結果,均未找到“副傷寒沙門菌感染”的描述。
  9月25日,朱家昌依舊高燒不退,被轉至感染科治療。
  在感染科治療多日後,廣東省人民醫院在回覆中稱,患者血小板恢復正常,複查骨穿骨髓增生活躍,骨髓造血功能恢復正常。
  但不久後,朱家昌即感覺右髖部十分疼痛,不能活動。這也得到了廣東省人民醫院回覆函的印證。
  2010年6月30日的一份影像學診斷報告書上,朱家昌被廣東省人民醫院確診為雙側髖關節炎、雙側股骨頭缺血性壞死。
  此後朱家昌情況不斷惡化。到近日記者見到他時,他全身浮腫,無法獨立站立,上廁所需父母將其架住。而其最初入住醫院時的嘔吐癥狀也未消除,只能少量進流食,多則必吐。
  醫院隱瞞病情?
  廣東省人民醫院在給朱家昌的回覆中稱,患者自2009年10月20日起右髖部疼痛加重,不能活動,相關檢查提示:雙髖關節股骨髂骨內分泌性骨病,雙髖慢性滑膜炎,雙臀股骨根部肌肉肌炎,周圍軟組織炎性病變。
  朱家昌在網帖中質疑了該段描述。他認為醫院在這段描述中故意隱瞞了他股骨頭壞死的情況,“導致錯過本有機會輓回的最佳時機”。
  一張2009年9月17日朱家昌剛入院時的診斷報告書顯示,朱家昌當時“雙側骶髂關節、雙側髖關節間隙均勻,未見變窄或變寬,關節面光滑,關節關係正常,周圍軟組織層次清晰”。
  而同年10月27日拍攝的髖關節MR增強掃描片顯示,“雙側髖關節及髂骨周圍軟組織炎性病變”。
  朱慶業認為,由於治療及用藥不當,這一張MR增強掃描片顯示的狀況,已經可以診斷出股骨頭壞死了,但醫院卻只做出“關節炎”的結論,試圖避開責任。
  他申請廣東省人民醫院中醫正骨科會診,得到的結論同樣為雙髖炎症。
  而當他拿著相同的MR增強掃描片到多家醫院尋診時,多家醫院醫生均得出“股骨頭壞死”的診斷結論。《法制日報》記者從朱家昌的病歷本中看到,廣州某著名部隊醫院給出的診斷結論為:“長期使用激素藥物致全身骨質疏鬆,雙側股骨頭缺血性壞死”。
  “而廣東省人民醫院直到8個月後才得出股骨頭壞死的結論,這明顯是隱瞞了病情。”朱家昌在網帖中質疑。
  《法制日報》記者就此問題前往廣東省人民醫院採訪,並將採訪提綱交給該院宣傳科科長郝黎。後郝黎稱領導在外開會,尚不方便答覆。記者等候兩周,多次致電該院宣傳科,該科工作人員均稱郝黎不在。記者兩次要求轉告郝黎回電,但截至發稿仍未收到廣東省人民醫院任何回覆。
  醫院篡改病歷?
  朱家昌在網帖中稱,廣東省人民醫院之所以“隱瞞股骨頭壞死病情”,是為了逃避責任。
  朱慶業認為,朱家昌的股骨頭壞死源於醫院的不當治療和不當用藥。
  他所質疑的不當用藥包括“甲強龍”、“左克”和“去氨加壓素”三種。
  《法制日報》記者查閱了朱家昌的相關用藥清單、醫囑和護理記錄。
  綜合這些記錄發現,醫院至少對朱家昌使用過5次甲強龍,使用時間在2009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期間。相關藥品說明顯示,甲強龍為激素藥,使用不當或過量使用均可能導致股骨頭壞死。
  在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醫院對朱家昌使用左克4次。相關藥品說明顯示,左克為18歲以下患者禁用藥。
  針對這些質疑,廣東省人民醫院在2010年11月23日給朱家昌的回覆中予以否認。回覆稱:“我院醫務人員對該患者的醫療行為符合診療規範;患者鞍區占位腫瘤垂體功能低下,應用激素治療方案合理,甲強龍短期應用不屬於特殊治療。”
  為了留存證據,朱慶業告訴記者,2010年4月22日,他書面向醫院申請複印病歷,但直到4月27日才拿到。
  他將醫院複印的護理記錄單和醫囑單與醫院每天發放到自己手上的用藥清單對比,發現幾種關鍵藥物使用劑量都難以對應。他由此而懷疑醫院篡改了病歷。
  《法制日報》記者看到,在發放給家屬的用藥清單上,10月6日有規格為15ug的去氨加壓素1支,而後來複印的護理記錄單上顯示為“按醫囑予去氨加壓素4.5ug”,數字有明顯改動痕跡;同日的醫囑單上也顯示去氨加壓素為“4.5ug(1支)”。
  在2009年10月12日的用藥清單上,有40mg甲強龍一支,而醫囑單上寫的是“甲強龍針20mg(一支)”;10月15日的用藥清單上,甲強龍為40mg一支,醫囑單上寫的是10mg(一支);10月16日的用藥清單上,有40mg甲強龍一支,醫囑單上的記載則為“20mg(一支)”;10月18日用藥清單記載甲強龍40mg一支,醫囑單為“20mg(一支)”。
  對此,郝黎在電話中曾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已咨詢相關業務處室,絕對不存在病歷造假問題,但尚不方便出示相關證明材料或作出相關解釋。
  無法談攏的賠償
  幾年來,朱慶業夫婦陪伺兒子左右,原本在東莞經營的小裁縫店早已關門歇業,一家人靠女兒打工養活。
  到記者前往醫院採訪時,朱家昌的醫葯費已拖欠達百餘萬元。
  在能脫開身的時候,朱慶業四處信訪。
  廣東省衛生廳在2010年12月30日的一份信訪回覆函上稱,經調查,未發現院方隱瞞病情、驅趕患者出院、篡改偽造病歷等情況。
  “關於延誤診斷治療、使用‘甲強龍’過量、損害賠償等問題,你可進一步與院方溝通,或向廣州市越秀區衛生局提出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由廣州市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明確醫療責任後妥善解決此醫療爭議,你也可以直接向越秀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回覆函稱。
  但朱慶業拒絕了醫療事故鑒定,他堅持認為醫院篡改了病歷,“依據這份病歷做出的醫療事故鑒定必然是不公正的”。
  最近的一份信訪答覆來自廣州市越秀區衛生局。今年2013年5月24日,該局在一份回覆函中稱,為妥善處理該糾紛,我局於2013年5月22日下午組織了醫患雙方調解會,但雙方就賠償數額等事項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朱慶業告訴記者,醫院曾多次要求其提交賠償清單,但這些清單最終未被認可。而醫院也曾先後提出兩份賠償清單,同樣不被他所認可。
  “我們希望醫院能夠自己認錯,對我兒子進行傷殘鑒定,按照傷殘等級對我們進行賠償。”朱慶業說。
  《法制日報》記者通過朱慶業留下的影像、音頻資料得知,廣東省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已多次介入調解。
  在一次調解中,一名調解員試圖勸說朱慶業接受賠償:“醫院同意賠償就是承認存在過錯了,但是,任何醫院、任何醫生不會當面向患者承認錯誤的,如何讓他們承擔錯誤?就是通過賠償。”
  而醫院方的態度則激烈得多。在一段視頻里,朱慶業的妻子被兩名保安人員強行拖出了病房。在另一場爭吵中,醫院放療科一名負責人對朱慶業說:“你現在這樣,是在跟整個醫院作對,跟整個國家作對,你能搞得過嗎?”
  截至記者發稿時,廣東省人民醫院仍未對記者提出的採訪要求作出回應。
  (原標題:醫院未回應“隱瞞病情篡改病歷”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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